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埔里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2-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埔里鎮溪南里隆生路二段二二號 | 埔里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為民眾陳情該公司於114年2月17日水色異常之廢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確認,係因該公司廠內3台抄紙機製程同時更換抄紙並清洗,致瞬間廢水量過大,沖擊攪動沉澱池污泥而不慎疏漏流出,使放流水色異常,且該公司未於規定期限內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01 |
| 2 | 2018-08-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埔里鎮 溪南里隆生路二段二二號 | 埔里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5日會同合格檢測公司(衛宇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執行製程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當時製程正常運作中,惟經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為218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限值100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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