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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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自113年05月1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山腳里東閔路一三七七之一號 | 峻立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企業社從事凹版印刷作業使用油墨及有機溶劑,依據貴企業社申報之原物料憑證資料,自107年第3季至112年第2季使用油墨及含揮發性溶劑原物料數量計55.373公噸(年平均用量約11.07公噸/年),屬環境部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者。),惟貴企業社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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