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竹山鎮延正里二鄰江西路三八之一二號 | 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案係辦理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4年4月22日環循處字第1146107056號函稽查作業,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5日10:20抵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二、稽查時,現場提供磅單影本供查核,另經本局勾稽該事業於該事業之網路申報資料,該事業位於每月十日前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申報期前月紀錄之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應逐項申報其產品名稱及各項再利用產品之產量、銷售對象、證號、地址、產品代碼、名稱、銷售量、事業廢棄物代碼、名稱、使用量及再利用產品庫存量相關資料,無再利用產品銷售時,亦應申報再利用產品庫存量或無再利用產品庫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三、另稽查現場堆置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標示貯存區位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以上違規情事,經該公司代表人確認無誤。 四、以下空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4 |
| 2 | 2021-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段309-2地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2-11-11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