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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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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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開高巷八六、八六之一號 | 帝綸有限公司-帝綸溫泉大飯店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3日至貴公司稽查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執行業務狀況,經查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未在現場執行業務,且貴公司並未備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請假或出勤紀錄,供本府環境保護局查核該專責人員之常駐事實。貴公司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法第21條第2項 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06 |
2 | 2023-07-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開高巷八六、八六之一號 | 帝綸有限公司-帝綸溫泉大飯店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8日接獲民眾報案並至現場稽查,因飯店貯油槽管輸送管線有沙孔,導致由該孔洞洩漏油料至防溢堤內,再經雨水沖刷由防溢堤內之排水孔排放至水溝。稽查當時並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進行通報。該洩漏油料經由油槽貯存桶之防溢堤內洩漏至場外雨水溝,已違反水污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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