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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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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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應於113年8月19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3年5月1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章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4巷27弄27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核准之放流水採樣點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57倍)、鎳1.0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07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3 |
2 | 2023-06-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檢具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所送資料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四巷二七弄二七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原水槽(一)檢測出鋅71.6 mg/L濃度超過許可登載範圍30 mg/L,及集水井檢測出懸浮固體1,170 mg/L濃度超過許可登載範圍1,000 mg/L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23 |
3 | 2019-09-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216元整,貴公司於109年4月9日已檢附牆壁破裂修復完成照片,核已改善完成,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四巷二七弄二七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牆壁裂隙破洞未查致氰系作業廢水疏漏污染地面水體,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01 |
4 | 2019-06-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6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09年1月22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四巷二七弄二七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38倍、銅19.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mg/L)5.4倍、鎳7.8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mg/L)6.8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6 |
5 | 2017-10-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並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7年3月10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測項含化學需氧量、銅、鎳測值),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4巷27弄27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共同附掛管線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9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49倍)及重金屬銅3.98mg/L(放流水標準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3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8 | |
6 | 2016-10-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2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0月10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含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彰水路194巷27弄27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9 | |
7 | 2015-10-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9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辦理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並檢具改善證明文件及環境工程技師簽證之功能測試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T01-12(ORP);另檢具T01-02、08、10之檢測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重金屬鋅,及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重金屬銅及懸浮固體;上述文件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4巷27弄27號 | 金瑞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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