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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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福興鄉新生路35-11號 | 廣綸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於本縣福興鄉新生路35-11號,現場確有堆置廢矽酸鈣板及廢石膏,數量約220m3【戶外:130m3,室內:90m3】,從事粉碎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4月26日現場查證屬實,前經本局以113年7月16日彰環稽字第1130040633號書函處分並限期臺端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改善。最後經臺端(貴社)申請改善期限展延,經本局以113年9月11日彰環稽字第1130055018號函准予展延限改期限至113年10月11(星期五)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10月17日派員至上開地點查驗,臺端仍未取得審核機關核准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場內堆置之廢棄物廢亦未清除完畢,核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4-11-06 | |
2 | 2024-04-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福興鄉新生路35-11號 | 廣綸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於本縣福興鄉新生路35-11號,從事粉碎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4月26日現場查證屬實。查臺端於本縣福興鄉新生路35-11號,現場確有堆置廢矽酸鈣板及廢石膏,數量約220m3【戶外:130m3,室內:90m3】,從事粉碎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4月26日現場查證屬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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