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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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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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12年10月25日前提具恢復原許可操作證明文件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申請,倘貴公司廠內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一八五巷一七號 | 永欣昌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污)水處理設施相關管線或流程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一)氰系集水井(T01-01)、高濃度集水井(T01-05)、酸鹼 系集水井(T01-07)三槽體外側均套有較大尺寸之槽體, 且較大尺寸之槽體內均有廢水,並置有抽水設備將廢水回抽至三槽體內。(二)氰系集水井(T01-01)、收集槽(T01-08)兩槽體置有一 黑色管線收集製程區地板清洗廢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13 |
2 | 2018-12-24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一八五巷一七號 | 永欣昌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遵行各級主管機關依土污法第七條第五項所為之命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2-22 | |
3 | 2015-11-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命貴公司於限改日期前辦理許可證變更或依原許可登記事項恢復操作,並檢具具體改善措施相關資料及經由技師簽證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書,檢測項目須包含T01-07pH混凝池及T01-09終沉池pH值,並經由貴公司廢水專責人員確認後,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185巷17號 | 永欣昌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02 | |
4 | 2015-05-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請於104年11月11日前檢具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或恢復與原許可證登載事項相符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所屬廢水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一八五巷一七號 | 永欣昌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1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4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8-24 | |
5 | 2015-05-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4年9月10日前檢具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一八五巷一七號 | 永欣昌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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