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灣新故鄉社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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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3175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安溪路328巷1號旁 | 台灣新故鄉社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委員會位於本縣彰化市安溪路328巷1號,從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貯存系統),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日派員稽查,貴社區污水處理設施管線破裂水漫地流於地面,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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