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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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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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550元整,應於通知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三七五巷臨九號 | 榮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3年12月20日前完成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3 |
2 | 2024-10-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950元整,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三七五巷臨九號 | 榮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3年9月30日前完成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10002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7 |
3 | 2024-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5鄰鹿草路3段375巷臨9號 | 榮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113年5月2日府授環水字第1130165862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13年7月31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100017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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