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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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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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空氣污染物有效收集相關佐證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及第67條第2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焙燒爐作業區(E003)已關火,仍有餘溫,惟現場其中一爐有明顯粒狀物從爐體直接逸散,未符合許可證規定採密閉收集方式,查污染源連接之旋風分離器(A004、A005)及濕式排煙脫硫(A001)未開啟、乾式靜電集塵器(A010)已拆除未開啟(查核時未故障報備),該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處理直接排放。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9 |
2 | 2024-07-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期限屆滿前提報空氣污染物有效收集相關佐證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發現坩鍋爐作業區(E009)作業時,其移動式氣罩收集設備未於坩鍋爐上進行廢氣收集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5 |
3 | 2021-12-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經查貴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已竣工並已於111年12月26日完成彰化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完工申報,因污染行為已經消失,故本府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582、583、584地號(鹿港鎮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5 |
4 | 2021-01-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查貴公司彰濱廠110年3月31日華字第11000331001號函檢具將廠內地下水井管路斷電及地下水井管線封除相關改善證明文件,故本府不另訂限期補正或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該事業除使用自來水外,另有使用地下水,用於製程及製造純水等用,惟與水措登載用水來源種類不符,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02 |
5 | 2020-12-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依說明四提報M01製程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如已停止使用D-0902無機性污泥則已涉與所申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合,應另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辦理變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濱廠領有M01製程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22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現場製程焙燒爐作業區(E003)運作中,發現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001)洗滌液pH值4.41,該操作參數與許可證核定內容(pH值5-10)不符;次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D-0902無機性污泥回製程使用,而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有申報紀錄,惟其許可證內容僅申請核准使用工業觸媒,顯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另於109年1月至11月期間,查加熱爐作業區(二乾釩片)有運作紀錄,惟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15、A016)之操作參數(洗滌液流率)多日(約50天)未完整紀錄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6 |
6 | 2020-12-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於110年5月17日完成廢棄物貯存地點中文標示,屆期仍未改善,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0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彰濱廠(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從事工業廢觸媒處理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09年12月22日現場督察時發現其整修反射爐及加熱爐過程產出之底渣事業廢棄物(混雜其他廢棄物),露天堆置於廠區廠房外,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3-17 | |
7 | 2020-03-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於9月10日完成貯存地點清潔並中文標示,屆期仍未改善,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9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彰濱廠(址設: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從事工業廢觸媒處理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09年3月20日現場督察時發現桶裝工業廢觸媒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於廠區內,貯存地點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8-05 | |
8 | 2020-0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0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中區督察大隊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業者至109年6月23日夜間查獲該廠繞流廢水採樣處查證,查有原繞流管線已裁据斷管置留廠區內,經出示前督察佐照繞流管線及109年6月23日夜間採樣之廢水檢測報告後,業者坦承確認係其員工將廢水抽出排放至廠區外承受水體,因該排放廢水至承受水體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併檢測報告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依法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是 | 2021-10-04 |
9 | 2018-05-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ㄧ路19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查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代碼,經本局於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7 | |
10 | 2018-05-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請於文到日起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爰依同法第56條第1、2項規定及第82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本案違法事實發生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前,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優先適用舊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查晶析反應設備運作中,屬製程許可管制範疇,另查該公司於105年9月20日府授環空字第1050317089號書函裁處裁罰20萬元整,並限期105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惟查該公司於105年11月9日函報製程停工改善。再查該公司於107年2月1日向本縣環境保護局提出製程M01其他化學製造程序操作許可異動申請,惟尚未核准製程試車計畫。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9 | |
11 | 2018-02-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107年9月5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設廠,從事氧化鋁釩化合物等生產作業,領有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金屬化合物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工空操字第NC110-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5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其所新增設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編號A016洗滌塔仍有排放廢氣,而該洗滌塔並未提列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内,顯有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3 | |
12 | 2017-09-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因污染行為已消滅,不另予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582、583、584地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6 | |
13 | 2016-11-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0日。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第71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10 | |
14 | 2016-06-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5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9 | |
15 | 2016-04-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5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5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6 | |
16 | 2016-03-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5年6月20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20 | |
17 | 2015-07-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4年12月30日前),檢具已妥善收集處理疏漏廢油之相關證明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及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本案違法事實發生於上開裁罰準則修正前,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優先適用新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0-24 | |
18 | 2015-03-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 |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4項公告「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第4點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9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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