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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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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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15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2月6日前)檢具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岱屴鑫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本法列管事業,前經本府113年8月29日府授環水字第1130329051號書函附裁處書(字號:30–113– 080042)裁處在案,並要求113年10月4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未於限期內提送改善證明文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第2項規定於113年10月8日派員複查,查貴公司仍有2項違規事實未完成改善(物品放置區設有1個原水收集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逕流廢水放流口位置與許可登載位置不符),核已續違反本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1 |
2 | 2024-05-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5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3年10月4日前檢具以下之改善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文件應經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 1.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 2.自113年5月1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獨立專用電度表每日紀錄文件之改善證明文件。 3.本年度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報告。限改日期:113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 | 岱屴鑫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本法列管事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5月9日派員督查,查貴公司有以下違法事實,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 1.查貴公司場內之pH調整兼快混槽(T01-2)次氯酸鈉加藥管線以管帽封閉未使用,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次查物品放置區設有1個原水收集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另現場原物料單據有購買使用水性介面活性劑、洗管劑、洗管劑B、清洗劑及酸抑制劑,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及逕流廢水放流口位置與許可登載位置不符。 2.次查現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設置11個,惟廢(污)水處理設施儀控紀錄表僅記錄5個,其餘6個未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 3.再查貴公司112年機械式水表僅校正5個,其餘6個未校正,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1次。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11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6 |
3 | 2021-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8月3日前),檢送110年3月16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操作參數、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每日紀錄文件及廢水處理設施(T01及T02)原水表與回收水表校正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 | 岱屴鑫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水處理設施(T02)之操作參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未記錄;廢水處理設施(T01及T02)原水表及回收水表未校正。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25 |
4 | 2020-05-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293巷51號 | 岱屴鑫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酸(D-1503)事業廢棄物,自108年4月份至109年4月份期間,未依規定每月申報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外,另廠內無機性污泥(D-0902)實際暫存量約為5公噸(貴公司亦自估5公噸),惟查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每月僅產出約0.05至0.1公噸及暫存量為1.488公噸,明顯與廠內實際貯存數量不符,核有未確實申報,上述情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02 | |
5 | 2020-05-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10月6日前),檢具109年5月22日起至提送日之廢水處理設施WM01逐批記錄廢水輸送方式、水量及處理量及水電表操作紀錄,並提送於「高濃度廢液」貯存槽內依許可內容設置水表證明,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五一號 | 岱屴鑫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4條、第3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經於原水收集進原水槽(T01-1)前採水樣,現場檢測pH值為9.23,與核准之貯留許可設計值(pH 2~6)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2.廢水處理設施WM01未逐批記錄廢水輸送方式、水量及處理量與正確記錄累計水量讀數,且廢液貯存槽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水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9及6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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