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0-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部(經濟部或內政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管理辦法遵行營運。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403巷61弄58號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鹿港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4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鹿港廠廠區稽查,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之申報系統勾稽,貴公司鹿港廠114年8月有收受事業廢棄物之廚餘、植物性廢渣、食品加工污泥及植物性中藥渣之聯單紀錄及營運紀錄等資料,惟查無申報114年8月期間之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情形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7 |
| 2 | 2025-10-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部(經濟部或內政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管理辦法遵行營運。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403巷61弄58號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鹿港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4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鹿港廠廠區稽查,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之申報系統勾稽,貴公司鹿港廠於113年10月至114年8月期間申報所收受廚餘(R-0106)再利用聯單、營運紀錄與收受貯存與製程原料使用量,上述期間每月收受貯存皆為0,惟該期間廚餘之前月收受貯存量加當月收受量並扣除當月使用量,仍不符合當月收受貯存量,有收受廢棄物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7 |
| 3 | 2025-03-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雙寮段219地號土地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 該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廢棄物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5-10-22 |
| 4 | 2023-12-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一段500號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現場設備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4 |
| 5 | 2022-09-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為廠內污水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予以妥善貯存,不得任意排放至廠區外,並於限期屆滿前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改善前、中、後相片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鹿草路三段403巷61弄58號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403巷61弄58號設廠從事黑水虻分解廚餘作業,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公司於廠後方清洗廚餘桶,惟未有效防止油污、廢(污)水滲出至後方排水溝,致有污染水溝之情事,經本局111年9月27日現場查證屬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6 |
| 6 | 2021-06-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公司請立即停止再利用作業,妥善處理廠內暫存之廢棄物,後續應待取得廢清書(含在利用項目)後始得收受再利用。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洋厝里鹿草路三段四○三巷六一弄五八號 | 羽田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鹿港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鹿港廠已申請納管工廠,並經彰化縣政府110年6月9日府綠工字第1100800695號函核准特定工廠改善計畫,案經本局109年12月28日現場稽查,稽查當時作業中,廠區從事黑水虻養殖設備組裝及養殖黑水虻,透過黑水虻養殖產製蟲體及蟲糞作為肥料或肥料原料,貴公司人員表示該廠係組裝設備及組裝完成之測試養殖,惟貴公司養殖行為係以食品廠之茶葉渣、咖啡渣及收受北農之廚餘(果菜殘渣)等植物性廢渣作為原料,係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行為,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在利用檢核)即逕行再利用作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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