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王洵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1-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421元整,臺端應於115年3月31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4年11月24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5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趙甲里2鄰鎮平巷200號 | 王洵畜牧場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 2,3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4.4倍,生化需 氧量濃度為86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9.8倍, 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180mg/L , 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450mg/L)10.5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20 |
| 2 | 2022-05-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600元整,臺端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內容,請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內容,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5月2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趙甲里鎮平巷二○○號 | 王苓利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110年12月均有用水量超過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量30CMD 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水質項目:懸浮固體1,200 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7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 mg/L,化學需氧量450mg/L)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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