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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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臺端業於112年11月29日金吉環字第1121129001號函檢附恢復原許可操作、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修復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每日紀錄文件之改善證明文件,視為完成改善,故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復興段一五九地號 | 金吉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污)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池旁設置一地下水管線,惟許可未登載,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且讀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13 |
2 | 2023-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122元整,臺端112年4月21日未具文號函提送改善完成資料,故不另訂限改補正或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復興里廣東巷一之七號 | 金吉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厭氣池水位過高,導致廢水外溢至下方暫存槽,進而流出污染地面水體,未於事發後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且未採取相關緊急應變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08 |
3 | 2015-06-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按次處罰,於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者登記檢核前不得再有收受廢棄物之再利用行為,倘再查獲將加重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東巷3-3號 | 金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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