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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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0月31日前),檢具已恢復原許可登記數量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二林鎮彰化縣二林鎮東勢里面前巷101號 | 禾家畜牧場 |
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農業處113年4月11日查報場內飼養豬隻2,300頭,與許可登記數量2,200頭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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