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塭仔村慶安南三路10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製品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13年12月及114年6月申報使用預拌混凝土進行水泥磚製品之製造,查與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經本局114年7月29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係使用外購之預拌混凝土進行水泥磚製品製造作業。綜上,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15 |
| 2 | 2024-08-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收受廢棄物貯存情形、完成再利用情形等流向資料,倘再經查獲違規情事,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西一路5號、慶安南三路10之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另查前開收受燃煤飛灰(R-1106)、燃煤底灰(R-1107)合計15筆聯單資料,貴公司均已申報於當月(112年8月)完成再利用,明顯申報資料有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9 |
| 3 | 2022-04-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1年6月14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修正上述日期區間廢鑄砂申報收受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及收受貯存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4月7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事業廢棄物申報110年2月及12月廢鑄砂申報收受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及收受貯存量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前月收受貯存量+當月再利用聯單+當月營運紀錄量-當月原料使用≠當月收受貯存量),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14 |
| 4 | 2022-03-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 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五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 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 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 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二廠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2日派員進行稽查,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2項:(一)第6條第2款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二)第6條第3款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 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4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07 |
| 5 | 2021-03-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2日派員進行稽查,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 1.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者,其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記缺失點數4點。2.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24 |
| 6 | 2020-12-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集塵器壓降每日操作記錄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五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5號設廠,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48-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7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未按操作許可證所載內容每日記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降值。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5 |
| 7 | 2020-05-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提報資料(案件編號:C10905300001),貴公司於109年5月30日提報109年3月10日採樣並檢測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經破碎、磁選及篩分之產出物潛在膨脹量檢測報告,提報時間違反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9 |
| 8 | 2020-03-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經濟部工業局以109年2月18日工永字第10900197540號函副知本局,說明貴公司經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及旋轉窯爐碴(石)再利用製程(製程1)投入每公噸廢棄物原料之產品產出量約0.86公噸;另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再利用製程(製程2)投入每公噸廢棄物原料之產品產出量約0.85公噸。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之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資料,貴公司108年度廢棄物原料(含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旋轉窯爐碴(石)及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合計使用量約49.8萬公噸,其依上述製程質量平衡,推估產品產出量約42.4萬公噸,惟貴公司產出情形所申報產品(含混凝土粒料及其他雜項非金屬礦物製品)合計產出量僅約35.1萬公噸,與推估產出量核有7.3萬公噸之差異。複經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再行勾稽確認上述資料無誤。並經本局109年3月6日派員現場查核確認係製程產出廢鐵(R-1301)之每月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6,199公噸/月)百分之十;108年度廢鐵總產出量約佔廢棄物原料總使用量35%。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20 |
| 9 | 2019-12-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9、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案經經濟部工業局以108年12月23日工永字第10801340230號函副知本局,說明該局委託財團法人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派員於108年11月11日赴廠抽驗貴公司以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產製之CLSM用粒料品質,其中細粒料之「級配」及「小於試驗篩75μm CNS 386-1材料含量」之檢測結果與「CNS 1240 混凝土粒料」規範不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9、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6 |
| 10 | 2019-04-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9、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案經經濟部工業局以108年4月23日工永字第10800325180號函副知本局,說明貴公司於107年第四季期間,每月皆有申報產製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產品,產品項目為管溝回填用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用粒料(CLSM用粒料)(產品代碼名稱:「231699:其他雜項非金屬礦物製品」(序號15)),惟查未於108年1月前將上一季(107年第四季)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以網路傳輸方式,連線至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內之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提報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9、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10 |
| 11 | 2018-1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規定,於每月十日前,申報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工廠106年11月至107年9月每月未逐項申報再利用產品(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爐碴(石)粒料、鋪面工程之基層、底層級配粒料)等名稱、每月庫存量資料及每月銷售流向資料;另查亦尚未依規定(每月10日前)申報107年10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並經本局107年12月3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21 | |
| 12 | 2016-05-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公司應確實停止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產製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已產製之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再利用產品,於經濟部解除105年3月22日經工字第10504601170號函暫停公告前,應妥善貯存於廠內不得銷售,並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申報再利用產品庫存量。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08 | |
| 13 | 2016-03-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公司應於再利用前確實進行還原碴(石)之安定化處理,並委外檢測其膨脹量未超過0.5%後,始得進入再利用製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03 | |
| 14 | 2016-03-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規定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等,應作成紀錄。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補正104年6月至105年2月之再利用情形紀錄),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西一路一號 | 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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