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8-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469元整,應於(113年1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8月24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及檢具自112年8月24日起至改善文件提送日止之累計水量讀數、累計用電度數每日紀錄,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福興鄉福金段六一五之二、六一六之一地號 | 進佳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6.93倍,生化需氧量54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5.8倍,化學需氧量20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3.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數值(水電表紀錄僅記錄到112年6月30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20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