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3-06-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112年10月20日屆滿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之證明文件,前述改善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之18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參數,於氰系第二氧化槽(處理單元編號:T01-05)現場進行兩次氧化還原電位量測分別為290mV及290mV,未符合許可證登載之氧化還原電位操作參數550mV~850mV,且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0條第3項規定「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之操作參數得有正負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但氫離子濃度指數以登記數值上限加一、下限減一為容許範圍。」事項。 2、於氰系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2)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2.3(許可登記範圍為5~9),鎳濃度為346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150gm/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範圍及最大值。 3、於脫脂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3)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2.4(許可登記範圍為8~11),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95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150mg/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範圍及最大值。 4、於酸鹼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4)水樣檢驗結果鎳濃度為189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50mg/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最大值。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24 |
2 | 2021-12-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5月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12月30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仁義巷六之一八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氫離子濃度指數2.5低於放流水標準限值(氫離子濃度指數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31 |
3 | 2020-10-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452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1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10月21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六之一八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氫離子濃度指數12.8(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310 mg/L(放流水標準30mg/L),銅36 mg/L(放流水標準3mg/L),鋅7.6 mg/L(放流水標準5mg/L),鎳14.8 mg/L(放流水標準1mg/L),總鉻6.61 mg/L(放流水標準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1-06-01 |
4 | 2019-04-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8年12月25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之18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水質項目氰化物1.26mg/L(放流水1.0mg/L,為放流水標準1.2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26 |
5 | 2017-10-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80000元整,請依限於107年4月13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18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共同附掛管線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重金屬鎳1.5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51倍)、氰化物2.4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4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18-03-02 | |
6 | 2017-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0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18號 | 金富山興業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6月20日派員於貴公司與金富山興業有限公司共同附掛管線之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氰化物濃度為1.1mg/L,超過最大限值(1mg/L)0.1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4 | |
7 | 2017-04-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2000元整,並請於106年8月18日前,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六之一八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6mg/L);及於鉻系貯槽採樣檢測出銅1490mg/L(許可範圍值為3~71.889mg/L)、鋅160mg/L(許可範圍值為0.01~44.931mg/L)及鎳660mg/L(許可範圍值為1~65.899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0 | |
8 | 2016-09-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查貴公司已依規定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並經本府105年12月19日府授環水字第1050437944號函核准進行功能測試在案,故本府不另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六之一八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8 | |
9 | 2016-06-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情節部分,經查貴公司已於105年7月7日提送廢清書變更,不另予限期改善,後續仍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18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12 | |
10 | 2015-08-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1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載事項操作或申請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經由技師簽證及所屬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書,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5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之18號 | 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同時違反同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擇一重處)及第46條之1暨修正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21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