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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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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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2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3年8月9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永豐巷六六之一、六六之二號一樓 | 鑫隆鑫金屬企業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水樣經檢測結果,氟鹽項目檢測值為22.9mg/L(排放標準為15mg/L)及硝酸鹽氮項目檢測值為175mg/L(排放標準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7 |
2 | 2022-08-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2月10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8月4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永豐巷66之1、66之2號1樓 | 鑫隆鑫金屬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貴公司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限值0.46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2 |
3 | 2017-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永豐巷66-1、66-2號 | 鑫隆鑫金屬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收集井採原廢水檢測重金屬,檢測結果該原廢水含有重金屬鋅(11.8mg/L)、鎳(6.63mg/L)及總鉻(11.1mg/L),惟查許可文件(彰縣環水許字第03346-00號)未登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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