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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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提供寬勝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工作進度報告 限改日期:11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逾期未於113年9月30日前提送進度報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1-11 | |
2 | 2024-06-0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提供寬勝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工作進度報告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土壤控制場址,污染行為人未依規定提送污染控制計畫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4-010001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06-17 | |
3 | 2024-04-0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提供寬勝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工作進度報告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逾期未於113年3月31日前提送進度報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060001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04-24 | |
4 | 2024-01-3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提供寬勝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工作進度報告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逾期未於113年1月31日前提送進度報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040003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02-27 | |
5 | 2023-12-0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逾期未於112年11月30日前提送第一次進度報告到府審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020008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2024-01-04 | |
6 | 2023-09-3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2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逾期未於112年9月30日前提送第一次進度報告到府審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01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2023-10-12 | |
7 | 2022-03-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6月10日前),檢具稽查是日(111年3月8日)後之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檢測放流水水質項目化學需氧量10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0.0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04 |
8 | 2021-09-14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2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2022-06-02 | |
9 | 2021-03-08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2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後,違法使用地下水於製程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2022-08-15 | |
10 | 2018-03-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應於108年1月31日前檢具上開未正常操作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檢具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且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項、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46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廢水單元化學沉澱槽(1)其出流液位高度126公分,該槽進流端與出流端中心距離處污泥累積高度達115公分高於水深二分之一;化學沉澱槽(2)其出流液位高度138公分,該槽進流端與出流端中心距離處污泥累積高度達90公分高於水深二分之一。 2.廢水單元會合井(1)其水質檢測結果總鉻352mg/L(許可登記35-350mg/L)、六價鉻382mg/L(許可登記35-350mg/L)。 3.貴公司每日廢水產生量其核准量為90CMD,經查核發現106年9月21日水表紀錄為99CMD、9月22日98CMD、10月2日107CMD、10月3日102CMD、10月12日96CMD及10月13日95CMD,超過許可核准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0 | |
11 | 2017-04-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8月3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四六六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0 | |
12 | 2016-07-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10月7日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水質檢測報告及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另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虛偽設置部分貴公司已申請註銷黃鏇存君另設置陳威全君為乙級專責人員,並經本府105年7月27日以府授環水字第1050254025號函同意在案,將不另予改善期限。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466號 | 寬勝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3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第48條第3項、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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