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上倫染整有限公司工廠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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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請依限於114年9月12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4年5月1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 ,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簽章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803巷56弄88號 | 上倫染整有限公司工廠 |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應從一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78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之環評加嚴限值27mg/L,超過許可證(文件)登載之環評加嚴限值1.89倍)、化學需氧量為156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40mg/L、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之環評加嚴限值126mg/L,超過許可證(文件)登載之環評加嚴限值0.2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之環評加嚴限值及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之放流水質加嚴承諾切實執行。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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