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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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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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 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四路一、三號 |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2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 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64-03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34-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檢測,執行(M01)製程排放管道(P102)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氮氧化物經檢測結果為136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規定。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21 |
2 | 2024-09-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四路1.3號 |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二廠係從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3年9月30日派員執行稽查時,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及廢氣處理程序(M04)針對產生之集塵灰進行採樣分析(採樣點旋風分離器分離產生之收集太空包),檢測項目為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指事業廢棄物中含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等十七種化合物之總毒性當量濃度超過一.○ ng I-TEQ/g者。),檢測結果含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等十七種化合物之總毒性當量濃度為14.7ng I-TEQ/g(標準值:1.0ng I-TEQ/g),超過標準值,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13 | |
3 | 2022-08-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四路1、3號 |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貴公司二廠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IWR&MS 系統)申報資料:於111 年5 月申報資料貴公司二廠製程產出之廢塑膠(R-0201)已超過核准之每月最大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另依再利用申報資料顯示(共1筆)收受廢棄物進行再利用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14 | |
4 | 2022-06-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24號 |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貴公司再利用申報資料顯示收受廢棄物進行再利用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 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14 | |
5 | 2016-08-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10月21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二四號 | 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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