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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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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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1.貴公司應於113年12月25日前就製程RO過濾水違反本法第18條及授權訂定之水措管辦第4條規定之行為,提出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之證明文件,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 2.另就裝載污水處理設施撈除浮泥之貝克桶違反疏漏之行為,依貴公司113年8月13日樺營總字第1130813001號函提送之佐證資料,核認已完成改善,故不另訂限期補正或改善期限。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37號 | 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於113年5月9日接獲民眾通報後派員稽查,貴公司製程RO過濾水由專管流至廠內雨水溝,再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流出至公共雨排,該股廢水未依下水道管理機關(構)核准之排放口排入污水下水道,另查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週邊堆置約15桶貝克桶,桶內裝載污水處理設施撈除之浮泥,桶槽底部閥門未關,持續有黑色水體流出,藉廠內溝渠流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再流出至公共雨排,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0 |
2 | 2022-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三七號 | 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上111年7月申報資料顯示,廢水處理製程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為7公噸,惟依當時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為2公噸,已超過核准之每月最大量10%以上,上述內容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3-20 | |
3 | 2019-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部分,因貴公司於109年1月21日樺營總字第1090121001號函中已檢附破裂管線修復及疏漏廢(污)水清理完成照片,核已改善完成,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37號 | 樺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洗廢水管線破裂以致廢(污)水疏漏至RD02放流口,查貴公司現場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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