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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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臺端應於113年8月2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3年5月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檢驗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芳成段579、580、585地號 | 宏大飼養場 |
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8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8.27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6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6.78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6 |
2 | 2023-09-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0月14日前)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芳成段579、580、585地號 | 宏大飼養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農業處112年9月27日查報場內飼養豬隻2,000頭及113年4月11日查報場內飼養豬隻1,900頭,惟臺端持有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飼養登記豬隻頭數為1,800頭,與許可登記數量不符,核已違反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0 |
3 | 2017-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200元整,,並請於106年5月18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彰化縣芳苑鄉芳成段579、580、585地號 | 宏大飼養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1,0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1,760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3,37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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