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武男養豬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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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3175元整,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部分,因臺端於114年2月26日武(環)字第1140226001號函中已檢附槽體修復無滲水之改善照片,核已改善完成,該部分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城鄉豐美村中正路八號美豐段八四一、八七六地號 | 武男養豬場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發現T01-9槽體牆面均有兩處破損導致作業廢水疏漏至場區旁溝渠,另發現T01-5與T01-7槽體連接處及T01-8與T01-9槽體連接觸均有破損,導致作業廢水疏漏至場內,再由場內漫地流至周界外污染地面水體,惟臺端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前述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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