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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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68000元整,臺端應於文到日起180日內,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期限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另臺端已於112年2月7日以未具文號函檢附未登記排放口封閉及專管移除改善照片在案,爰此不另訂改善期限及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城鄉中正路二二號 | 睿豐農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臺端於畜舍原水溝底部私設孔洞並以暗管將未經妥善處理原廢水輸送至場外溝渠下方之不法排放口,將其畜牧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 二、稽查人員於原水溝廢水從不法排放口所排放至周界外溝渠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為1,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20.87倍、化學需氧量為2,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3.58 倍及懸浮固體為6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3.3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5 |
2 | 2018-03-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7年6月25日前,檢送自107年3月12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獨立專用電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城鄉美豐村中正路二二號 | 寬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23 | |
3 | 2016-07-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並請於105年12月7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城鄉美豐段一七八七、一七九○地號 | 寬擱畜牧場(洪振興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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