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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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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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1月2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於?113年6月20日稽查日後之水質報告均可),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及檢具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22號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放流口水樣經檢測結果,硼項目檢測值為6.13mg/L(排放標準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廢水處理設備之原水槽(三)T01-015單元槽內所採取原水樣品經測結果,硼項目檢測值為73.5mg/L,超出水污染排放許可證所載原水槽(三)T01-015原水濃度(12.0mg/L),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10-17 |
2 | 2021-04-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7月1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4月12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二二號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鎳0.87mg/L(電鍍業放流水加嚴標準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24倍),化學需氧量14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44倍)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鎳0.87mg/L(電鍍業放流水加嚴標準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24倍),化學需氧量14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44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11 |
3 | 2020-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09年9月30日前,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或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之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22號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製程五股原廢水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WM01、WM02、WM03、WM06)、鎳(WM01、WM03)、鋅(WM02、WM03、WM06)、六價鉻(WM05)及總鉻(WM05)數值與許可登載核准範圍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3 |
4 | 2016-06-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12月15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已恢復原許可操作、登記事項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二二號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以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13 | |
5 | 2015-08-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線東路3段368號前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9-17 | |
6 | 2015-05-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4年9月11日前,檢具具體改善措施或設施之證明文件及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化學需氧量,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文化路二二號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8-02 | |
7 | 2015-03-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尾鄉中山路1段226號前 | 松漢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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