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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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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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南庄鄉 庄西段580-1地號土地 | 維順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賴鼎昌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596-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南庄鄉庄西段580-1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1-02 | |
2 | 2021-08-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溪徳盛支線 | 維順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8月17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承攬110年度第二河川局轄區中央管區排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造成德盛溪(乙類水體)溪水黃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施工上下游採取水樣檢驗SS,檢測結果為上游25mg/L、下游255mg/L,在水體規定距離內排放其他污染物,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8 |
3 | 2019-06-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 | 維順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路面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02 | |
4 | 2019-03-15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5日。 | 新竹市 | 新竹市北區延平路1段261巷5弄附近 | 維順營造有限公司-新竹市公道三安置基地內道路開闢工程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延平路1段261巷5弄附近從事「新竹市公道三安置基地內道路開闢工程」,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等,進行混凝土灌漿施工作業致產生噪音。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4-22 | |
5 | 2016-05-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竹市 | 維順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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