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2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54),限期改善至114年6月10日,本局於114年6月4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七、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20日派員稽查,查核現場水電錶紀錄114年1-5月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表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5 |
| 2 | 2024-12-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七、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X廠負責人地址與機構地址於112年7月10日已完成地址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6 |
| 3 | 2024-02-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七、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3年2月21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廠區D-0299廢塑膠混合物與R-1301廢鐵混合貯存,R-0201廢塑膠貯存區有廢鐵與棉質手套混合貯存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07 |
| 4 | 2022-08-0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12之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其清運機具(尾車車號:AE-612)尚未依規定裝置及時追蹤系統(GPS),經查核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02 |
| 5 | 2022-06-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52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7月2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640)。限改日期:111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37、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6月29日前往稽查時(當時天氣下雨)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未收集處理因雨水沖刷物料貯存區(電弧爐煉鋼爐渣(爐石))產生之逕流廢水,而致該股廢水流入生活污水排放溝渠後排出場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8,標準值6~9) 未符合水泥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9 |
| 6 | 2021-06-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之37、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6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廢橡膠,惟現場於緊鄰廠區後面農地(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上茄苳小段861、862、863等地號)堆置廢橡膠及廢塑膠混合物,惟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9 |
| 7 | 2021-06-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之37、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6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110年2月及3月未申報廢木材R-0701產出量, 110年4月1日貯存量為0,惟現場於緊鄰廠區後方農地(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上茄苳小段861、862、863等地號)仍堆置大量廢木材,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9 |
| 8 | 2020-10-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完成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變更或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載事項運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之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查核貴公司台南廠廢(污)水處理設備許可流程:原廢水→T01-01沉澱池→T01-02中間槽(S01)→回收製程拌合設備使用,現場查核T01-02中間槽後設置2座貯留設施供製磚拌合使用,未登載於核准貯留許可文件,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09 |
| 9 | 2020-01-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九、電弧爐煉鋼爐碴(石)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因該廠106年期間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產製之級配粒料(產品) 貯存量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六個月之累積銷售量且未曾銷售,故經濟部工業局於108年10月31日以工永字第10801157660號通知該廠應暫時停止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進廠再利用,惟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查詢,發現該廠於108年11月1日至108年11月17日期間仍持續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進廠再利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22 |
| 10 | 2019-0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1月13日交郵務送達貴公司台南廠,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完成改善。 據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仍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6 |
| 11 | 2019-0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39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廠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1月13日交郵務送達貴公司台南廠,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完成改善。 據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仍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6 |
| 12 | 2019-02-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3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13日執行污染改善情形複查,查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後壁區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外土地上(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段上茄苳小段852~877地號)堆置粒狀性逸散污染物仍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即逕行堆置。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29 |
| 13 | 2018-12-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現場符合許可登載事項操作之照片、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8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作業區農牧用地設有貯留設施5座(砌磚場貯留池1座、爐渣場旁逕流廢水池4座)、及水泥磚瓦區逕流廢水收集溝1處,現場量測pH分別為12.2、9.12、10.6、9.6、9.7、9.4,其廢水來源為雨水沖刷該公司所堆置之原料、物料、水泥磚及作業環境之地面所產生之鹼性事業廢水,上述之5座貯留池及逕流廢水收集溝皆未登載於本府核准之貯留許可文件中,明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12 |
| 14 | 2018-10-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清理完畢或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通過。限改日期:108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臺南廠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8-070014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8 | |
| 15 | 2018-10-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清理完畢或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通過。限改日期:108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8-070015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8 | |
| 16 | 2018-09-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並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8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位於本市後壁區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9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於台南市後壁區上茄苳段上茄苳小段852-877地號堆置粒狀性逸散污染物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該堆置區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進行堆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8-040009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5 | |
| 17 | 2018-09-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事業廢棄物(廢磚)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107年6月21日環事廢裁字第107061547號裁處書),並限期於107年9月3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在案。惟經本局於107年9月4日前往複查,該項事業廢棄物(廢磚)仍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前揭缺失之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1 | |
| 18 | 2018-05-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5月21日至貴公司臺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臺南廠於非屬工廠登記區域的空地上,有機器作業(據表示為測試用),貴公司臺南廠人員表示為碎玻璃二次分選,其非於廢清書所登記之地址且與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5 | |
| 19 | 2018-04-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廢磚部分需於107年9月3日前清理完畢或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通過始得認定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7年09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天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臺南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廢棄物(廢磚、廢木材、廢鐵桶、廢塑膠混合物等)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7-10001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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