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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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6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新莊段四三五○○○二地號等共計九○○九筆地號 | 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新竹市東區新莊段4350002地號等9009筆地號重劃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屬「新竹市東區新莊段435002地號等9009筆重劃工程」營建工地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執行。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6 |
2 | 2024-08-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新莊段四三五○○○二地號等共計九○○九筆地號 | 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新竹市東區新莊段4350002地號等9009筆地號重劃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所屬「新竹市東區新莊段435002地號等9009筆重劃工程」營建工地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執行。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12000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5 |
3 | 2023-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新莊段四三五○○○二地號等共計九○○九筆地號 | 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新竹市東區新莊段4350002地號等9009筆地號重劃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核備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執行。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09 |
4 | 2022-10-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新竹市東以柯子湖為界,西以中山高速公路為界,南以埔頂路為界,北以都市計畫第二期發展區及農業區交界為界 |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會所屬「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 理辦法符合度第3次複查,經查發現該工程工區為整地開發作業(A3、B3區),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及種類不符、物料堆置部份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裸露地表污染防制設施未達80%、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4出入口僅2出入口無設置),以上缺失記點共38點,限期未完成改善,並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第9條、第1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9 |
5 | 2022-08-3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新竹市東以柯子湖為界,西以中山高速公路為界,南以埔頂路為界,北以都市計畫第二期發展區及農業區交界為界 |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會所屬「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 理辦法符合度第2次複查,經查發現該工程工區為整地開發作業(A3、B3、A2、B2區),該工程工地周界未涵蓋全部工區、圍籬種類不符,物料堆置部分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裸露地表污染防制設施未達80%,工地出入口至主要道路部分未清洗,以上缺失扣點32點,限期未完成改善,並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第9條、第10條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12-11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6 |
6 | 2022-07-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69號 |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會所屬「新竹市東區光埔二期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經查發現該工程整地開挖作業(A3、B3、A2、B2區)該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物料堆置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裸露地表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工地出入口部分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運送物料車輛機具未將防塵布或防塵網下拉15公分(扣4點)以上缺失合計扣點48點告發,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48點,另A1、B1區部分滯洪池為結構工程,該區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扣4點),物料堆置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車行路徑未設置污染防制(扣10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扣10點)等,以上缺失扣點34點,合併A、B (6區)缺失部份,以上共記點達48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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