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慧鼎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0-3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安定國小旁 | 慧鼎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99年7月出廠的BPS-02*5號自用小貨車,於113年7月1日行經本市安定區安定國小旁,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8月14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到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以113年10月8日環空字第1130130121號函附裁處書,裁處新臺幣1萬元,並限貴公司於113年10月31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屆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惟貴公司檢測期限屆期未完成改善,是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處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4-12-10 |
| 2 | 2024-08-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慧鼎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99年7月出廠的BPS-02*5號自用小貨車,於113年7月1日行經本市安定區安定國小旁,經本局人員於該路段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8月14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到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1-113-120356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4-09-27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