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勇建工程行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6-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寶山路與園區三路口 | 勇建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K-9520)於114年6月2日19時33分,行經本市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寶山路與園區三路口),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5-09-09 |
| 2 | 2024-12-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勇建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行所有車輛(車號:KEK-9520)於113年12月20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5-05-20 |
| 3 | 2024-08-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2月6日前完成檢驗,屆期仍未完成檢驗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與大埔街口(往東) | 勇建工程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柴油車號:LW-1933,113年8月20日行經本縣竹南鎮科學路與大埔街口(往東)處,經本局認定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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