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灣美日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1-10-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力行路二號一、四樓 | 台灣美日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力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4日至貴公司力行廠進行稽查,查核發現該廠洗滌塔(A001)之pH值、洗滌循環水量及補水量未每日記錄,與該廠固定污染源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022-13號)核定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9 |
2 | 2016-08-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力行七路6號 | 台灣美日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力行七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5年8月18日至貴公司力行七路廠進行發電機房之液體燃料(柴油)硫含量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硫含量為69ppmw,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超過限值或種類者,為易致空氣污染物之物質」其柴油成分限值硫含量50ppmw,為易致空氣污染物之物質,且未先取得許可證,逕行使用於固定污染源引擎燃料機具,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8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