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競輪企業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0-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競輪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03-VK)於113年10月1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1 |
2 | 2023-03-14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 | 競輪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1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14日依據限期改善列管事業名單至貴事業稽查,經查貴事業目前尚未取得氟化氫(L00201)之核可文件,但場內存放有49%氟化氫共約588公斤,因未經核可不得運作關注化學物質,現場以貼封條方式將氟化氫封存於廠內;另貴事業截至112年1月31日止,於毒性及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登載結餘量為22,192公斤,與現場結餘量不符,此部分亦請貴事業於陳述期限內提出說明;然前述未取得核可文件即運作關注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5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