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5-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內林段四一二之一、四一九、四二○、四二○之一、四二○之四地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水污染防治設施兼氣池與曝氣池標示不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7 |
2 | 2023-11-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南仁路一三三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112年11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480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825mg/L,標準: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30 |
3 | 2022-09-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南仁路一三三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9月1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時,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07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4.5mg/L,標準值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9 |
4 | 2021-09-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南仁路一三三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梅林養豬場於110年9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72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1 |
5 | 2021-06-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南仁路一三三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梅林養豬場於110年6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現場兼氣池與厭氣池操作流程與許可不符未依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7 |
6 | 2021-05-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 梅林里南仁路173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0年5月20日11時2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放流口雨水污染防治措施未發現明顯異狀,惟現場查核該畜牧場水污染水表操作紀錄,事業代表無法出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本局依法告發。 2.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另告知業者環保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5 |
7 | 2021-01-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榴屯十二街附近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1.本局於110年01月31日19時09分至陳述地點週遭巡查,發現有些許豬屎異味,遂至附近畜牧場(梅林養豬場)查察,現場惟下班時間,無人應門,稽查當時天色昏暗,擇日再度稽查。 2.上開情形已回覆陳情人辦理狀況。 1.本案為案件編號:42213669(000)後續辦理。 2.本局於110年2月1日9時10分至現場會同該場代表人稽查,於場正後方露天堆置豬隻排泄物,致異味肆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請業者於2月4日前應清除並妥善貯存處理。 4.告知業者應依環保相關法令作業,確認後無誤簽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9 | |
8 | 2018-05-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南仁路一三三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經營之養豬場為水污染防治列管事業,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17日派員至貴場放流口稽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207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6 | |
9 | 2016-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2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內村段412-1,419,420,420-1,420-4地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9 | |
10 | 2016-07-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2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內林段412之1、419、420、420之1、420之4地號 | 梅林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2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