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黃胡秀珠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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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石榴班段六一四、六一四之一、六三二之二地號 | 黃胡秀珠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2年11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60mg/L,標準值6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80mg/L,標準值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3 |
2 | 2022-01-2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5日。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路80號 | 黃胡秀珠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1.本局於111年1月22日22時56分至現場稽查,於該畜牧場水污染防制設備處查察,發現該場水污染防制設備池厭氧池有滲出廢污水至旁地面之情事。 2.經查該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據現場會同飼主表示該場飼養_頭,並表示該廢水污染防制設備厭氧池,因下雨因素導致厭氧池泄滿溢出,污染地面(廠商旁道路)。 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依法告發並與飼主確認無誤。(污染地面、池塘、水溝、道路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4.本案稽查時業者配合良好,稽查時拍照錄影存證且污染行為與飼主確認無誤。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7-24 | |
3 | 2017-05-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石榴班段六一四、六一四之一、六三二之二地號 | 黃胡秀珠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黃胡秀珠畜牧場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核准排放水量6立方公尺/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5月2日至放流口稽查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BOD):311mg/L(標準:80mg/L).懸浮固體(SS):19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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