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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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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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56-Y5)於113年11月3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16 |
2 | 2023-12-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自114年03月0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南鎮北銘里新生一路三六號 |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屬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第二批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之納管對象。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並令停工。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3-06 |
3 | 2023-10-0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4 |
4 | 2023-09-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南鎮北銘里新生一路三六號 |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2年9月7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經查衍生廢棄物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地點貯存。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26 | |
5 | 2023-03-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南鎮新生一路36號 |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1.本局於112年03月29日14時06分至現場稽查,該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水塔、電熱爐加工製造。 2.該公司生產產生金屬下腳料、廢棧板、廢紙、廢塑膠等廢棄物貯置於公司廠區南側一角,查該公司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3.告知業者公司營運應依環保相關規定辦理,確認無誤簽名。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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