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王義傑畜牧設施新建工程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虎尾鎮大屯子段632地號 | 王義傑畜牧設施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屬第一級營建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4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未依規定於施工前報請主管機關並取得經流廢水削減計畫核准,現場已逕行開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併依同法第46條之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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