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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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2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86-1號(新南段10、11、18-1地號) | 湧春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9日派員至貴場放流口稽查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COD)為3,640mg/L(法規標準為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是 | 2025-01-02 |
2 | 2017-06-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新南段一○、一一、一八之一地號 | 湧春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養豬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7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03mg/L(標準150mg/L)及生化需氧量148mg/L(標準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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