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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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大荖段2396、2487 | 立農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3年9月11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採樣結果:懸浮固體:111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317mg/L(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1390mg/L(限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8 |
2 | 2021-06-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7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大荖里大荖段2396、2487地號 | 立農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0年6月21日12時56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會同該場業者代表,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廢污水簡易許可文件(有效期限108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9日)。 2.再至廢水處理設施查察,發現該場兼氣池廢污水溢滿,致廢水疏漏至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3.現場立即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 4.以上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0 |
3 | 2021-04-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大荖段二四八七、二三九六地號 | 立農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立農牧場於110年4月1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6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200mg/L,標準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0 |
4 | 2018-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大荖段二四八七、二三九六地號 | 立農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立農畜牧場於107年10月4日經本縣環境報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76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8 |
5 | 2017-09-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土庫鎮大荖里2487、2396地號 | 立農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1.本案於106年09月08日16時3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陳情所述位置,發現該場豬隻排泄物未妥善處理,致使其排泄物洩漏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衛生。 2.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本局依發告發。 3.本局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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