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哲程企業社-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0-08-0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北港鎮(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工區 | 哲程企業社-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P108P6Z036-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8月4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告示牌、圍籬、物料堆置共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0-09-04 |
| 2 | 2020-07-1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北港鎮(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工區 | 哲程企業社-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P108P6Z036-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告示牌、圍籬、物料堆置共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分期繳款中 | 是 | 是 | 否 | 2020-08-21 |
| 3 | 2019-10-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北港鎮(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工區 | 哲程企業社-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之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 P108P6Z036-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依營建工程管理辦法查核,經查現場無設置告示牌缺失4點工地圍籬未設置缺失10點,裸露地表防治不足缺失10點,工地出入口無設置加壓沖洗設備缺失10點等查核扣點共計34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是 | 是 | 否 | 2019-11-13 |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