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5-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嘉興五七號 | 權威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5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未按次紀錄每日統計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亦未美日紀錄水量計測設施其累計水量讀數公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8條暨水污染防治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04 |
2 | 2017-03-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8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大埤鄉茄苳段1878.1879.1880地號 | 權威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權威畜牧場於106年3月31日經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138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COD):275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1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