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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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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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限於114年2月24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西碼頭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5301車輛於113年12月12日12時08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西碼頭,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5-02-10 |
2 | 2024-11-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嘉24鄉道與嘉25鄉道交叉路口附近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義竹分駐所,位於本縣義竹鄉龍蛟村嘉24與嘉25鄉道交叉口附近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頭:KLD-3596、車斗:89-N3)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12-22 | ||
3 | 2024-09-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1月31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5碼頭管制站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P-829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26 |
4 | 2024-09-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竹山鎮產業運輸大道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車輛排放黑煙達2.9m-1,超過1.2m-1之法定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5 |
5 | 2024-08-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LAE-39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6 |
6 | 2024-04-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環潭公路(台21線60公里~69公里及台374甲線全線)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19 |
7 | 2024-01-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M-8617),駕駛人於113年1月9日20時50分時,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4-02-23 | |
8 | 2023-08-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苑裡交流道往西濱方向100公尺處 | 上源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社苓及山腳派出所於苑裡鎮苑裡交流道往西濱方向100公尺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F-5755(子車:HBA-3526,司機:王錫卿)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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