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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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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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林內鄉林茂村建興一之六號 | 松興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管制編號:P5500486)從事砂石洗選堆置行業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複查,發現貴公司112年土石年用量為132,757.49公噸與許可核定之年用量(M01堆置場作業程序,府環空操證字第P0084-05號,核定量:43,200公噸)不符,未依照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載之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24 |
2 | 2021-04-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自110年04月1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林內鄉林茂村建興路一之六號 | 松興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證(文件),逕自於廠內貯留事業廢(污)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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