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楊順來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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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二崙鄉義賢段39,218,225,227,234,237,237-1,237-2,243,245,246地號 | 楊順來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3年8月2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3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20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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