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吳昭雄畜牧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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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麥中段四○四地號,麥中段四○五地號,麥中段四○六地號,麥中段四三五地號 | 吳昭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3年3月2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貴場大門左側(座標:23.7660737,120.2541131)發現1只不明管線有廢水產出○○說明:該不明管線所排放之廢(污)水最終流入原許可之放流口且已請代書辦理變更,經查該場並未申請水污染許可證(文件)變更,上述情形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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