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許明來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3-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段982、1188地號 | 許明來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4年3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證號:農畜牧登字第113219號,登記飼養頭數194頭,搭排有效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未重新申請,現場有豬隻飼養情形且有廢(污)水產生,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2項規定,併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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