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雲林縣臺西N16、臺西N17、臺西N18橋梁改建工程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7-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臺西鄉臺西N16.臺西N17.臺西18橋樑改建工程23.747700,120.18800 | 雲林縣臺西N16、臺西N17、臺西N18橋梁改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14年7月22日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局惟未依規定施工前取得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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