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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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地號,水南段一四八九地號,水南段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養豬場於113年7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5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544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15 |
2 | 2021-09-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至貴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場廢棄物網路申報,於110年1月至8月,其廢棄物R-0112死廢禽畜均未申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20 | |
3 | 2021-05-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達銘養豬場於110年5月17日經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291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512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02 |
4 | 2020-12-3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村埔尾路63之1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1.本局於109年12月30日16時4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畜牧場旁道路發現泡沫飛散之情事。 2.經查該泡沫係為達銘養豬場之水污染防治措施(曝氣池)上泡沫因今日風勢過大飛散致路面,有影響環境衛生之情形。 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地面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4.已告知業者代表應儘速裝設防制設備,避免泡沫飛散,再度觸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2-02 | |
5 | 2020-07-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1488、1489、1490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09年7月22日10時30分至現場查核。 2.會同場方代表人巡查場區,現場廢(污)水放流口無排放水,該場取得水污染許可證,核准有效日108年5月1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查該場現場操作紀錄:電表紀錄至109年7月17日,後續迄今(7月22日)無每日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3.現場併同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08113),限期給予109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 4.以上確認後無誤簽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2 |
6 | 2020-06-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109年6月2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結果如下:懸浮固體:檢驗值358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2 |
7 | 2019-02-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養豬場於108年2月2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458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91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3 |
8 | 2018-04-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 達銘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養豬場於107年4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設設施每日水量計讀數紀錄,惟發現未依規定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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