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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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興南段504、505地號(德凱畜牧場) | 德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法許可登記。 2.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稽查,發現場內廢污水處理設施一處污水收集管線設計為3通管,其中一管線架接至場區後方場外,其管口並有廢污水排出。 3.上述行為該場廢污水未經核准許可登記之處理流程單元放流口排放廢污水繞流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依法告發。 4.本案為陳情案件,陳情人會同,另稽查當時致電畜牧場代表人皆未接通,後續稽查全程攝錄影存證。 5.本案另於113年8月9日會同代表人再至現場稽查,告知違反法令之情形,確認無誤後簽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0-29 |
2 | 2021-09-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水林鄉興南段五○四、五○五地號 | 德凱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德凱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4日進行稽查時,原放流口本位於場區側邊,現場巡查放流口於場區西北方大排溝未依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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